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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节能减排
  能源消费强度。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新兴产业比重,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按2005年不变价计算,由2010年0.734吨标准煤,下降到0.594吨标准煤左右(按2010年现价计算,由0.622吨标准煤下降到0.504吨标准煤),5年累计下降18%以上,力争下降19%,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发供电效率。2015年,发电厂供电煤耗下降到317克/千瓦时以下,全口径线损率(包括配电损耗)下降到7.3%以下。
  二氧化硫排放。扩大脱硫范围,加强脱硫监管,提高脱硫效率,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削减14.8%。
  氮氧化物排放。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推行脱硝改造,13.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建成烟气脱硝设施,脱硝率达到90%,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累计削减17.5%。
  能源行业碳排放强度。2015年,力争比2005年下降30%以上。
  (四)能源服务
  居民生活用电。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电800千瓦时,年均增长10%。
  绿色能源示范县。2015年达到8-10个,新增3-5个。
  城镇燃气普及率。城市和建制镇全部纳入全省天然气管网,实现县县通气、重要乡镇通气。按人口计算,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沼气等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其中,城镇和农村分别达到90%、65%以上。
  农网改造覆盖面。全面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农网改造率达到100%。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紧紧把握合理控制总量、积极调整结构、强化能源约束“三个导向”,始终坚持资源开发、节能优先、绿色能源“三大战略”,以千万千瓦区外来电基地、千万千瓦核电基地、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千万吨级LNG接收基地和千万吨级炼化一体化基地等“五个千万”工程为重要抓手和标志,全面推进落实“十二五”能源发展重点任务。

第一节 积极开拓重要能源资源



  坚持“内稳外扩”,统筹规划能源布局,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国际、国内能源合作,努力开拓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等能源资源,提高资源控制力、保障力。
  (一)煤炭
  主要任务是稳定省内企业煤炭产量,开拓省外煤炭供应渠道,提升煤炭中转储备能力,实现煤炭来源多元化、运输通道多样化。
  稳定省内企业煤炭产量。据预测,2015年,全省煤炭需求3.2亿吨(实物量,包括区外煤电折算的耗煤,下同),5年累计增加4800万吨。通过“内稳外扩”,新建4个省外生产基地,力争我省煤炭企业2015年煤炭产量(省内外合计)达到9000万吨左右。加强本地煤炭资源勘探,提高开采效率,稳定省内煤炭产量,稳定自产率,确保2015年省内煤炭产量达到2200万吨,占本省煤炭企业供应总量的24.4%。支持跨地区联合开发、独资新建,积极利用省外资源,提高本省企业外省资源自供率,力争2015年省内企业实现省外煤炭产量达到6800万吨。
  开拓省外煤炭供应渠道。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巩固老渠道、拓展新渠道,鼓励省内煤炭企业“走出去”,取得一定规模的采矿权、探矿权,增强煤炭资源控制能力。加强与产煤大省合作,扩大与山西、陕西、新疆的合作规模,拓展内蒙古、安徽、宁夏、甘肃等地煤炭资源。采用联合开发、直接交易等方式,相机开拓澳大利亚、印尼、越南等进口煤炭,形成煤炭来源多元化。
  提升煤炭中转储备能力。以电煤运输为重点,充分挖掘和利用“海进江”、大运河和铁路等运输能力,形成以京沪、东陇海、宁西等线路为主的铁路运输体系,以海运、“海进江”、京杭大运河为主的水路运输体系(见附图1)。以改造提升为手段,增强连云港港、南通港、徐州港、南京港煤炭接卸中转能力。以增强保障能力为目标,结合建设国家煤炭出海通道、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在沿海、沿江和沿大运河地区规划建设6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形成1.75亿吨中转储备能力,其中沿海地区5000万吨。

专栏1 重点煤炭中转储备基地

煤炭中转、储备事关稳定发电。“十二五”时期,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坚持中转与储备相结合、现货储备与资源储备相结合,布局和建设6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

北部中转储备基地。依托徐州港,建设以苏北腹地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苏南,以大运河等内河运输为主要疏散方式,年吞吐量达到5000万吨的北部中转储备基地。

沿海中转储备基地。依托滨海港、大丰港,建设以沿海地区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苏南,以铁路、水路运输为主要疏散方式,年吞吐量分别达到2500万吨的沿海中转储备基地。

沿江中转储备基地。依托太仓港、靖江港、镇江港,建设以苏南地区、扬泰地区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内河运输为主要疏散方式,年吞吐量分别达到2500万吨的沿江中转储备基地。


  促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依托徐州矿务集团、上海大屯能源和华润天能煤电等骨干企业,以省外资源为重点,加快实施改扩建和新建工程,到2015年,煤炭产量分别达到6000万吨、2500万吨、500万吨。
  (二)石油
  主要任务是积极引入外部资源,逐步扩大炼油能力,加快完善输送储备设施。
  积极引入外部资源。稳定苏北油田原油产量,保持一定的原油自给率。根据国家石油储备战略和“进油方便、出路通畅、靠近炼厂、快速反应”的布局原则,充分利用港口、航道、后方场地等条件,以沿海为重点,建设千万吨级石油储备基地。进一步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等大型能源企业的合作,推进建设连云港、南通等大型原油码头和储油设施,扩大进口原油“一程”到港、“一管”到厂输送能力。加快实施中石油“长江基地项目”,确保“十二五”建成成品油集散中心,形成多元保供格局。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走出去”,开辟省外原油资源,提高国际市场直接获取资源的比重。
  逐步扩大炼油能力。加快扬子石化、金陵石化“油品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十二五”中期建成投产,到2015年,新增原油一次加工能力900万吨。推进中石化连云港千万吨级炼化一体化基地项目,争取“十二五”开工建设。
  附表6 炼化“一体化”及油品改造升级工程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总投资

备注

中石化连云港炼化一体化

千万吨级炼油

200

争取“十二五”开工

扬子石化油品升级改造工程

新建、改造17套生产装置

73

2012年建成

金陵石化油品升级改造工程

增加550万吨一次加工能力

51

2012年建成


  完善输送储备设施。结合油品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加快日照、连云港-仪征“Y型”原油管道建设进度,实现原油输送管道化。立足减少损耗、降低运费、保护环境、确保运输畅通,统筹成品油管网布局,推动有序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省的成品油输送网络(见附图2),到2015年,成品油干线管道突破1000公里,成品油一次输送管道化率提高到85%以上。根据市场需求和油库合理保障半径,努力构建以炼厂和成品油接收基地为龙头,地区中心库、区域配送库、县级分销库为主体的成品油四级储备体系,到2015年,形成600万吨储备能力,保持200万吨基本储备。
  (三)天然气
  主要任务是增加气源,引导消费,强化储运基础设施,提高天然气安全、稳定、增供能力,提高天然气利用经济、社会效益。
  积极增加气源。按照国家天然气资源配置政策以及省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等资源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天然气年度计划衔接,积极增加“西气东输”一号线、二号线、冀宁联络线和“川气东送”管线等入苏管道协议用气实际供应量。积极落实苏新《清洁能源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我省能源企业发展新疆煤制天然气,并通过中石油天然气管道“代输专送”。到2015年,确保供气270亿立方米,力争达到300-330亿立方米,其中,中石油260亿立方米,中石化20亿立方米以上。

专栏2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

分布式能源,一般是指以天然气为初始能源,经过能源转化设备转化,可以向特定临近用户提供热、冷、电等能源产品,具有分散布局、梯级利用特征的能源供应系统。

分布式能源,一般采用两种系统流程。除通过“燃气轮机--发电机”提供电力负荷外,一是通过“燃气轮机--余热型溴化锂机组”,提供制冷负荷、供热负荷、热水负荷;二是通过“燃气轮机--余热锅炉--蒸汽轮机--蒸汽型溴化锂机组”,提供制冷负荷、供热负荷、热水负荷。

分布式能源,因其服务范围不同,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为独栋楼宇客户提供服务的楼宇分布式能源系统(BCHP)。二是为同一区域多栋建筑用户提供服务的区域分布式能源系统(CCHP)。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明确,能源为科技发展的第一重点领域,工业节能为第一优先主题。能源梯级综合利用技术为工业节能的重要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建设1000个分布式能源项目,10个示范区域,2020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形成5000万千瓦装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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