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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

  3.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建设全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范化建设,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能力16万吨/年,新增危险废物填埋能力10万吨/年。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规范化整治,大力削减危险废物产生量,实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重点监控年产生10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单位,防止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和非法转移。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行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重点培育一批技术先进、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企业。到2015年,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规范化整治率分别达到95%和100%,建成省、市、县三级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实施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建立医疗废物收贮网络,完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建立全封闭的收集、运输、处置系统,推进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向乡镇、村级卫生单位延伸。到2015年,实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体系覆盖所有乡镇,有条件的地区向村庄延伸。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坚持焚烧和填埋工艺相结合,稳步推进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全覆盖。全面整治不符合环保标准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对服务期满的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封场与生态恢复。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重点实施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探索家庭分拣、系统收集、最终处置的分类体系。到2015年,全省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万吨/日,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95%。
  --防治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规划。加强二噁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点排放源管理,开展二噁英控制与削减工程,启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示范,到2015年,建立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炼钢生产、废弃物焚烧和铁矿石烧结等四大行业二噁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点排放源清单,完成在用含多氯联苯类装置的识别和标识,已识别的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高风险多氯联苯类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
  --建立电子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拆解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化拆解和回收利用企业。鼓励有偿回收废旧电子产品,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体系及运行机制。重点从源头控制电子废物污染,推进电子行业绿色生产。加强环境监管,明确电子电器生产者及经营者回收和处理废旧产品的责任,降低回收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至2015年,初步建立电子废物回收利用网络。
  --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强化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产生量。完善和落实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优惠政策,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冶金废渣、脱硫石膏等为重点,构建区域性回收和综合利用系统。加强煤矸石等尾矿库(坝)的环境风险管理,预防渗透、溃坝等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风险。强化可用作原料的进口废物管理,防止跨境污染输入。到201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加快污泥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强水处理污泥减量化技术、脱水技术、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提高城市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能力,以大中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为重点,建设污泥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原则上每个市、县都必须建成1个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场点。制定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规范与标准,加强工业污水处理厂和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有害成分的检测与鉴定,并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15年,新增污泥日处理能力7000吨,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100%。
  4.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核电站外围辐射环境监测预警。建设田湾核电站放射性流出物监督性监测实验室,配备流出物连续监测装置,逐步开展流出物监测工作。根据核电站新(扩)建情况,适时增加监测哨点和监测项目。加强核应急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完善应急设备和辐射防护装备,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实施放射源的全过程管理。建设省级放射源安全监控中心,推广使用放射源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省辖市监控数据互联互通,对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退役、收贮进行严格审批备案,并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放射源得到安全处置。建设全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生态监护工程和辐射环境监控系统,确保放射性废物库安全稳定运行。到2015年,全省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
  --强化电磁环境安全监管。开展重点城市电网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将电视发射塔、广播台(站)等大型电磁辐射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建立发展改革、环保、广电、通信等部门联动机制,改造和搬迁主城区影响周围居民和环境安全的大型电磁辐射设施,切实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防治伴生矿和废旧金属放射性污染。开展全省伴生放射性矿利用企业环境现状调查,逐步解决低放射性废渣的处理处置问题。积极推进南京、常州等地历史遗留的铀矿区放射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建立环保、公安、海关、商检和技术监督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重点加强对进出口不锈钢制品和进口废金属、废船企业的监控,将放射性污染防控作为废旧金属熔炼项目审批管理的重要内容。
  --健全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扩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范围,优化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重点加强对伴生放射性矿、核技术应用单位、大型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的监督性监测。到2015年,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县级以上城市,每个省辖市建成1个电离和电磁辐射自动监控系统,实现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的全覆盖。
  (四)大力实施综合整治,改变农村环境面貌
  根据国家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并向面上推广;省委、省政府已部署全省在“十二五”期间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这两项工作目标相同、任务一致,应互相结合,统筹推进。到2015年,圆满完成国家赋予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任务,太湖一、二级保护区规划布点村庄连片整治做到全覆盖,全省规划布点村庄环境基本整治一遍,培育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乡情浓郁、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全面提升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整治村庄环境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继续推进“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苏南地区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苏中、苏北地区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环卫设施,实现农村保洁常态化。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削减、资源利用。到2015年,全省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制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全覆盖,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80%以上。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合理选择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突出太湖流域、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通榆河清水走廊等重点区域,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完善村庄排水体系,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到2015年,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400万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苏南地区规划布点村庄和苏中、苏北地区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50%、25%和15%。
  --开展农村河塘疏浚。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水环境,河塘景观功能和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区自然湿地保护,提高水系自净能力。推进农村河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农村河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到2013年,全省村庄河道沟塘基本疏浚一遍。到2015年,全面建立农村河塘轮浚机制。
  --推进农村工业污染防治。优化调整工业布局,清理整顿工业集中区,加强农村地区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管理,推进农村地区企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加快淘汰区域内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环境准入条件,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防止“十五小”、 “新五小”和“两高一资”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开展村庄乱堆乱放整治。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
  2.防治农业污染
  --削减种植业面源污染。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减少流失量。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治,合理施用农用化学品,保障农产品安全。重点在太湖流域村庄污水河塘(支浜)及规模农业园区推进农村面源氮磷拦截系统工程建设,构建生态屏障,并向洪泽湖、通榆河等其他大中型湖泊及清水廊道沿线汇水区域推广。加强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建设。到2015年,全省化学氮肥、化学农药施用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4%和5%;新建循环、有机农业示范工程500个;全省 “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有效数达1.1万个,“三品”基地认证面积占耕地比例达85%,建设农村面源氮磷生态拦截系统工程20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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