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行政处罚文书的书写、制作以及案卷整理是否规范。
具体评查内容见附件。
(四)评查评选方法:评查机关参与案卷评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评查人员分别查阅案卷,综合评分。评查实行倒扣分制,每卷满分为100分;有扣分情形的,逐项扣分。评查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其中报送省厅参评的一般不得低于95分),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及有评查表所列不合格情形的为不合格。
三、评查评选步骤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2年5月至9月,具体步骤及方法如下:
(一)各地自评阶段(5月7日-6月15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选,并遴选2卷优秀案卷(复印件,同时附评查表和总评表),于6月15日前报送至省厅,同时书面报送活动总结。各地自评时,案卷评查率不得低于本部门该阶段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总数的20%。
(二)集中评查阶段(6月16日-7月31日):省厅由法规处、劳动监察处牵头,通过组织各市(州)开展交叉评查等方式,对各地推荐的优秀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在全系统评选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10-20卷,并从中遴选5卷,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参加全省优秀案卷评选。
(三)总结展示阶段(8月1日-9月30日):省厅对评查、评选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并以适当的方式对评选出的优秀案卷进行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活动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系统内部层级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推进系统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这项活动的认识,将其作为规范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依法评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详尽具体的工作方案,在认真开展好本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同时,精心组织好对全系统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选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和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强协作,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评查评选工作要认真、细致、严谨,做到依法评查、实事求是、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