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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
  (一)深化循环经济试点。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的通知》(豫政〔2010〕27号),加强试点动态管理,开展试点评估考核,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加快我市特色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以荥阳、新郑、登封等为试点,积极探索工农业复合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到2015年,创建2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单位。研究制定我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及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城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二)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依托我市有色、煤炭、非金属矿、铝矾土和再生金属等优势资源,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为载体,着力打造“煤炭开采-加工-综合利用”、“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等循环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通过引进关键链接技术,建设关键链接项目,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能量梯级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矿产资源总回收率达到35%以上,冶金、水泥、耐材、化工行业余热余气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三)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制定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重点支持利用秸秆生产饲料、肥料、燃料等。鼓励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和有机肥工程,形成“养殖废弃物-沼气-有机肥-高效生态种植”循环产业链。推进惠济、中牟、新郑、荥阳等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作。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95%以上。
  (四)加强资源再生利用。加快“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开展工程机械、机床、矿山机械和办公用品等再制造试点,加强再制造产品流通和监管体系建设,引导再制造产业规范发展。构建以城市社区分类回收点为基础、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为枢纽、分类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进我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建设。到2015年,建成3个废旧电子电器、废旧办公设备、废金属、废塑料等处理基地和郑州新三联报废汽车、大型机电设备回收拆解中心。
  (五)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围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工业、农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工作,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在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高毒化学农药等领域开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工作。制订冶炼、化工、造纸、纺织、皮革、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定期公布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培育一批清洁生产水平高的典型示范企业和园区。到2015年,创建5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火电、化工、冶金、纺织、食品、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城乡生活节水和雨水集蓄利用,推广应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设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灌区的创建工作,推进再生水、矿井排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封停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达到地区的现有自备井,封停的自备井可以作为应急供水备用水源使用。巩固郑州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成果,“十二五”期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下降23%,万元GDP用水量累计下降25%。
  (七)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制定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积极培育具有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一条龙服务的总承包公司,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咨询、环保设施市场化运营等节能环保服务业。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形成5家产值超10亿元、具有较强竞争力节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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