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进行检查的通知
(工商企函字〔2012〕25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省工商局2012年2月22日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工商局认真开展对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二、监督检查并严厉查处被吊销营业执照仍在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
三、清理和规范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的子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和与其有投资关系的企业。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督促其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对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吊销营业执照;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的全资、参股企业的投资权和股权实施跟踪监督管理。
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属地监管的规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检查人员要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认真检查,对检查的内容和处理问题的结果均要做好详细记录,归入企业经济户口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