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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防汛防台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防汛防台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沪国资委综合[2012]144号)


各委管单位: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本市防汛形势不容乐观,汛期可能呈现“一早两多”特点(入梅早,雨量多,影响上海的台风比往年偏多),极端气象灾害突发的概率高,出现严峻汛期的风险大。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全力抓好2012年防汛防台及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应对汛期可能出现极端天气的各项准备,确保企业生产运行安全,确保夏季高温期间职工身心健康,现就做好今年防汛防台、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要充分认识防汛防台工作对城市运行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执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各级工作责任,对防汛防台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物质准备、队伍组织、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汛防台及应急处置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物资到位、指挥协调到位。要进一步加大汛期责任人在岗及履职情况督查力度,坚决杜绝因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件。要强化防汛防台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特别是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排查,确保隐患清除

  防汛防台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要贯穿整个汛期,特别是要加强国际旅游度假区、虹桥商务区、滨江开发区、保障房、地铁桥隧等重大工程在建工地,以及地下空间、防汛墙、排水设施和管道、高空防坠物、城市供水供电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重大风险源的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检查,切实按照“六不放过”原则,有针对性、不间断地开展防汛防台自查和层层督查,检查要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交办、事后有复查”,隐患排查要有记录,对于查出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不留后患。

  三、强化预案,确保应急有效

  按照《上海市防汛条例》和《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国资委2012年防台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认真梳理以往防汛防台工作的薄弱环节,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备齐备足抢险物资库存,同时从实战需要出发,突出重要场所、重要部位,抓住信息传达、组织指挥、抢险救灾三个环节,组织必要的演练,进一步提高防汛抢险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反应及时、应对有序、处置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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