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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2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四、享受省财政资金补贴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单独建帐,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安全、高效使用。有关地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并在2012年底前完成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并及时将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和有关问题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

  五、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财政资金购置设备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项目建成后,应当纳入项目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

  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适时对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并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实施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出现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实施单位,一经查实将追回项目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其它事项

  (一)本通知的电子文稿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n)公布,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李为

  电话(传真):028-86113042

  电子邮箱:ldtpxc@163.com

  联 系 人: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郭群力

  电话(传真):028-86725807

  附件:1、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1:
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单位           (公章)
  填 报 人          
  主管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制
二○一二年六月

填写要求

  一、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仔细核对。
  二、文字描述要说清时间、内容、结果,抓住重点,叙述简要。
  三、此表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项目单位名  称

 

属性

□政府办

□行业、企业办

□其它

项目单位地  址

邮政编码

  

网址

 

法人代表

信  息

姓名

 

部门及职务

 

办公室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资金账号

 

开户银行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规范管理

 

(可加附页)

培训能力

 

(可加附页)

师资队伍

  

(可加附页)

校企

合作

  

(可加附页)

申报

单位

意见

 

       

市(州)人社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财政部

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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