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针对机关干部的现状,要在全局迅速掀起学习的新高潮。坚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列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多学一点,不断开拓视野、作学习的表率。要拓宽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要把学政治理论与学业务技能、政策法规、领导艺术、公文写作、经济理论、信息化知识、电脑知识和无纸化办公等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员个人自学制度和党员干部培训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讨论、有考核、有记录。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各级党组织要迅速做好学习安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上来。直属单位党委要做好学习的检查督导工作。
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
1、以“学琼芳、见行动、争优秀、比贡献”活动为契机,创新标准,对标先进,提高工作水平。机关每个支部都要设立不同类型的“先锋旗”、“模范星”样板,鼓励大家向样板学习,发挥样板的带动作用。直属单位要在不同类型、不同层面选树出各自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以典型为引领,促进中心工作的完成。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简报、橱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典型,扩大先进典型的感召力、影响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2、弘扬正气、表彰先进。为进一步激发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热情,局党组七一前将大力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成效明显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继续开展认责承诺活动
要围绕发展的新任务、群众的新企盼,对2012年度认责承诺事项进行补充完善。机关每个支部、每个处室、每个直属单位党组织都要为基层和企业在就业、项目建设资金、困难职工补助、政策落实、贷款、省和国家项目申报等方面办2-3件好事、实事。进一步深化“在职党员依岗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全局系统每一名身体健康和有帮扶能力的党员,都要作出具体帮扶群众的公开承诺,为群众办1-2件好事、实事。承诺事项要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取信于民。
六、积极开展“党群共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