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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模拟法庭展示活动的通知

  (2)小学生模拟法庭教育活动可以交通安全、自护自卫、抚养监护及涉及人身、财产等民事法律关系为重点。
  (3)初中学生模拟法庭教育活动可以网络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拒绝不当诱惑、防范侵害、校园暴力伤害等涉及青春期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为重点。
  (4)高中学生模拟法庭教育活动应以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继承、故意伤害等培养学生依法参与社会生活、依法维护和行使自身权益的内容为重点。
  各校也可结合本校实际,选择与施教学生年龄相符的教育主题开展模拟法庭教育。
  2.推荐作品参与市级评选
  各区县至少推荐3所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参与市级评选活动。
  9月30日前,各区县填写《2012年北京市中小学模拟法庭展示活动推荐表》(附件1),连同活动录制光盘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光盘内所含文件如下:
  (1)推荐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的视频录像,文件格式为.avi或.mpeg,编辑剪辑成片长为40分钟之内的活动录像。
  (2)推荐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文字介绍,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目的、准备情况、案情简介、教育效果、教师点评等,字数1500字左右。
  (3)推荐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的照片及照片说明,照片格式为.jpg,要求主题鲜明,人物突出,每张照片文件大小不小于1M。
  (4)其他资料,如学校开展模拟法庭的花絮片段,学生感言等。
  (三)市级评选
  10月,活动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附件2)对各区县推荐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
  (四)颁奖展示
  活动设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
  1.集体奖项
  (1)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获奖比例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收集的各组别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比例为20%、三等奖比例为30%,另设鼓励奖若干。
  (2)综合区县推荐获奖作品数量等因素,评选优秀区县组织奖。
  2.个人奖项
  (1)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设“优秀小法官”、“优秀小律师”、“优秀小检察官”、“优秀表演奖”等四个奖项,每个组别各5名。
  2.在各区县推荐的基础上,评选优秀指导教师34名,每区县2名。
  2012年12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组织部分获奖学校进行优秀模拟法庭展示。
  (五)成果利用
  市教委将收集部分优秀教育活动实例,制作成《北京市中小学模拟法庭优秀课例》网络教育资源和《北京市中小学优秀模拟法庭教学案例选编》读本,供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时使用。各区县可结合本区县开展法制教育实际,挖掘发挥优秀教育案例示范辐射功效的新形式,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学校特色的法制教育资源。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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