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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模拟法庭展示活动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模拟法庭展示活动的通知
(京教策〔2012〕8号)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区县教委、区县司法局:
  广泛深入地开展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学法用法热情,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蓬勃向上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于6月至12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模拟法庭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努力探索学习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相结合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新方法,总结、推广优秀中小学模拟法庭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学法、用法,自觉遵法、尚法,进一步践行“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鼓励他们争做合格守法的小公民。
  二、组织机构
  (一)本次活动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共同主办,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承办。活动组委会邀请青少年教育专家、法律工作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
  (二)各区县教委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各校开展模拟法庭教育活动,并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推荐本辖区具有示范意义的教育活动案例参加全市评选。
  (三)活动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报送作品的评定、审议。
  (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各区县推荐情况的收集、整理并汇总。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启动
  6月初,召开北京市中小学模拟法庭展示活动工作启动会。6月10日前,各区县及时将负责此项活动的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
  (二)预赛初选
  1.各区县组织中小学模拟法庭评选
  6月至9月,以各区县为单位,在本区县内组织各校开展活动。活动应围绕以下选题开展:
  (1)中小学模拟法庭教育活动应遵循各学段学生认知能力和心理、行为特点,着重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突出公民意识教育与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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