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区内河道整治管理机构。城区河道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公用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区内河道整治策划、规划设计以及日常指挥调度、考核等,并做好河道截污治污立项申报与实施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规划建设和财务审计3个职能组。
4.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机构。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区内河道环境卫生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拆除等,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规划与环境卫生整治2个职能组。
(二)建立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城区外河道与城区内河道全面实行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兼任总河长,分管领导兼任副总河长,相关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乡镇长)兼任河段长。河长职责为全面负责辖区河道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管理等。各县(市)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作为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责任主体,承担辖区部分河道截污治污工程及资金筹措任务,协调解决河道整治工程推进有关问题。
(三)部门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内河河道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城区外河道整治省、市相关投资;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整治河道沿岸环境卫生、组织查处违法违章建设等;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城区河道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城区内河道截污整治工程立项申报、实施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国家及省、市建设资金并实施监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及相关报批工作;市规划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定线和认定;市环保局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筹措及河道水质监测,查处违法排水行为。市商务局会同市供销社负责沿河废品收购站点搬迁工作。济南四大投资集团公司负责土地开发熟化范围内河道整治项目征地、拆迁、安置与筹资等,做好截污整治工程立项申报并实施相关工程建设。
(四)检查考核机制。按照《济南市城区外河道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济南市城区内河道整治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科学实施检查考评工作。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强化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河道整治规划计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完善会议调度、信息报送、督查督办、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对工程建设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确保河道整治与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附件:1.济南市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名单
2.济南市城区外河道整治任务分解表
3.济南市城区内河道整治管理任务汇总与分解表
4.济南市城区外河道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5.济南市城区内河道整治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1:
济南市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