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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初中教师基本功培训和展示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初中教师基本功培训和展示活动的通知
(京教基一〔2012〕8号)


各区县教委:
  为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新的学科课程标准学习和实施,推进初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初中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市教委决定自6月启动第二届北京市初中教师基本功培训和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包括笔试、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和现场展示三个方面。笔试考查教师通识性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运用环节考查教师按规定程序,对计算机、视频投影仪、实物投影仪等硬件设备的正确操作,以及对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和学科专业教学软件等的使用。现场展示考查教师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专业技能。
  二、活动安排
  基本功培训和展示活动分市级、区县和学校三个层面进行。区县和学校两级培训及展示活动由区县教委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完成。
  (一)参与学科
  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15个学科。
  (二)参与人员
  区县级培训阶段全体初中教师全员参加。笔试阶段50岁以下教师(1963年6月底以前出生)必须参加,倡导全体初中教师全员参加。
  (三)活动安排
  1.准备动员阶段(2012年5月-6月)
  市级召开启动大会,部署有关安排,启动通识培训。
  2.学习培训阶段(2012年6月-12月)
  6月开始,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基教研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区县教研员、骨干教师开展通识和学科培训。通识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常识以及科学、人文、艺术等内容。学科培训包括课程标准、学科知识、专业技能、信息技术应用等内容。配合培训工作,市基教研中心研制并适时下发《北京市2012年初中教师基本功培训与展示活动培训指南》。
  区县教委和教研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学校培训,指导学校开展校本培训。2012年底,市教委将针对各区县培训情况开展全市性的观摩交流活动。
  3.区级展示阶段(2013年3月-8月)
  2013年3月,市基教研中心将依据培训指南和培训实际研制《北京市2013年初中教师基本功培训与展示活动各学科展示内容说明(试行)》下发区县。2013年6月将依据展示说明研制15个学科笔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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