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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的通知(2012)

  (一)发展性原则
  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发展水平,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从而促进全体学生健康发展。
  (二)过程性原则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穿于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个性的发展、学业成就提高和体质的增强等全过程中。
  (三)激励性原则
  面对全体学生,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学生勇于进取,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四)自主性原则
  引导每个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活动,自主地选择研究性学习、个性特长等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通过自主评价,实现学生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
  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 “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其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已经列出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发展指标两部分构成。基础指标是初中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是所有初中学生都应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成就、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方面。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个性发展,包括特长和有创意的成果及实践等。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绝对评价、相对评价和个体内差异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标准体系,突出个体内差异评价标准的运用。绝对评价反映学生与客观标准的差距,相对评价呈现学生在集体中的相对位置,个体内差异评价则是在充分认识学生成长环境的基础上将学生的现在与过去进行比较,或者对学生若干侧面进行比较。通过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评价,使不同认知水平、不同个性特点的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引导学生信心发展。
  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一、思想道德

J1.道德品质

·道德意识

·道德行为

J2.公民素养

·公民意识

·公民行为

二、

学业

成就

J3.知识技能

·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水平

·在相关学科和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水平

J4.学习能力

·问题解决能力

·信息能力

·反思能力

·探究能力

J5.学业情感

·学习态度

·学习兴趣

·学习意志

 

 

 

 

 

 

三、合作与交流

J6.自我认识

·认识自我

·调控自我

J7.人际交往

·尊重他人

·信任他人

·关心他人

J8.适应环境

·适应学习环境

·适应社会环境

四、

运动与

健康

J9.体育锻炼

·体育锻炼的习惯

·体育锻炼的方法

J10.卫生与保健

·卫生与保健的习惯

·卫生与保健的方法

J11. 体质健康

·身体形态

·身体机能

·身体素质

五、审美与

表现

J12.感受美

·对美的感受能力

J13.欣赏美

·对美的欣赏水平

J14.表现美

·对美的表现能力

六、

个性

发展

F1.特长

·学科特长

·体育与艺术特长

·其他特长

F2.有新意的成果

·活动成果

·设计与制作成果

·其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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