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的通知(201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的通知
(京教基一〔2012〕7号)


各区县教委: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着力促进每个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是基础教育领域的重要任务。本市自2006年试行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来,各区县和学校积累了成功经验和做法。
  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具体培养目标,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结合本市实际,对《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京教基〔2006〕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自今年9月1日开学在全市初一年级试行。
  各区县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新方案的学习、培训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保障此项工作在新学期开学顺利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学生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评价,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引导干部教师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重点,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评价目的
  (一)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规划、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促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学生观和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人才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舆论氛围,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三、基本原则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