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材料的通知
(吉建村〔2011〕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
为掌握全省目前农村危房的实际数量,制定下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请你们按照有关要求,抓紧时间上报本地区现有农村危房的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报送的材料
(一)吉林省农居危房摸底调查分户登记表。
(二)吉林省农居危房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
(三)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文件。
(四)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人和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二、报送时间
各地务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
三、其它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危房户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
(二)各地建设部门要及时与当地泥草办进行沟通,在2009年鉴定普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进行了改造的住户,要及时从汇总表中删除,对新产生的农村危房要及时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