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活动的通知
(川工商函〔2012〕260号)
各市、州工商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4月6日“全省2011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命名大会”和“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指导全省工商系统深入推进“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 活动,根据省治理办《关于组织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活动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2]〕50号)要求,现将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专项行动,以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和和谐、详和的氛围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20日-5月20日。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深入治理“五乱”,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一是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集中治理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积极参加清扫保洁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确保以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五一”活动。二是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清除“牛皮癣”,规范广告设置,加强对各类集贸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的秩序管理,规范摆摊设点,着力将市场整治延伸到城乡结合部及乡镇的农贸市场。三是参与城乡交通环境整治行动。配合交警部门对集贸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比较严重”等现象继续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集贸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四是因地制宜地推进城乡环境美化亮化行动。集中开展集贸市场、办公院落、职工住宿小区等的卫生大整治。同时,要节约简朴地推进城乡美化亮化行动,营造欢乐、喜庆气氛。
(二)深入推进风貌塑造,提升城乡形象品位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奇葆书记“治理工作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死角延伸”的重要批示精神,狠抓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容貌治理。二是继续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城镇建筑立面,完善集贸市场内的风貌塑造,提升城镇形象和品位。
(三)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加大市场升级改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