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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青海省电煤生产经营情况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青海省电煤生产经营情况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
(青发改监测[2012]162号)


青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青海宁北铝电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稳定发电用煤(以下简称“电煤”)价格,并能及时反映我省电煤价格变化情况,以适应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发改电[2011]299号)要求,特制定我省电煤生产经营情况监测报告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制度价格监测报告单位为青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青海宁北铝电有限公司。详细价格监测品种见附表。

  二、表中数据均为含税价,计算价格时采用加权平均法。

  三、煤炭生产环节由青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填报。发电环节由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青海宁北铝电有限公司填报。

  四、价格监测报告单位于每月30日上报当月价格,如遇节假日可顺延上报。

  五、为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实效性,监测数据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我委价格监测处。邮箱:jgyjs@qhei.gov.cn。传真:0971-6304718。联系人:刘琳。

  六、本制度自2012年3月30日起执行。

  附件:青海省电煤价格监测表

  填报单位:

序号

监 测 项 目

单 位

本 月

本月比上月(±%)

本月比上年同月(±%)

本年累计

本年累计比上年累计(±%)

1

一、煤炭生产环节

 

     

2

煤炭产量

万吨

 

 

 

 

 

3

其中:电煤产量

万吨

 

 

 

 

 

4

煤炭销量

万吨

 

 

 

 

 

5

其中:电煤销量

万吨

  

 

 

 

6

成本情况

 

 

 

 

 

 

7

煤炭生产成本

元/吨

 

 

 

 

 

8

煤炭销售成本

元/吨

 

 

 

 

 

9

煤炭综合销售价格(含税)

元/吨

 

 

 

 

 

10

其中:电煤车板价

元/吨

 

 

 

 

 

11

其他动力煤车板价

元/吨

 

 

 

 

 

12

二、发电环节

 

 

 

 

 

 

13

燃煤电厂装机容量

万千瓦

 

 

 

 

 

14

燃煤电厂发电量

亿千瓦时

 

 

 

 

 

15

电厂电煤到货量

万吨

 

 

 

 

 

16

电煤到厂天然煤价(含税)

元/吨

 

 

 

 

 

17

其中:运杂费

元/吨

 

 

 

 

 

18

电煤平均发热量

大卡/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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