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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目标任务:抓好300个村屯村庄改造和30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二)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
  (三)负责单位:市新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六、实施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继续实施10个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大会战。
  (二)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三)负责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七、实施村屯巷道硬化工程
  (一)目标任务:完成300个村屯巷道硬化,每个村屯新建硬化巷道1000米以上。
  (二)牵头单位:市新农办。
  (三)负责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八、实施农田水利渠道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重点实施集中连片的小型灌区水利渠道建设,完成1000公里水利渠道硬化。
  (二)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三)负责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九、实施农村新房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通过政府补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引导农民建设新房1万户,其中新型房建设5000户、改造5000户。
  (二)牵头单位:市新农办。
  (三)负责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十、实施文化“三馆一院”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推进市、县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和影剧院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二)牵头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三)负责单位: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15日前下发实施。各单位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为民办实事进度情况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2012年度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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