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2012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一、实施深化拓展“三求”惠农工程
(一)目标任务:将建设项目从原来的“五个一”扩展到“八个一”,即增加建设“一个公厕、一个垃圾池、一个小广场”。为市群众艺术馆、6个县(市、区)文化馆、66个乡镇文化站各配备一部文化服务车。
(二)牵头单位:市“三求”办。
(三)负责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二、实施教育惠民工程
(一)目标任务:在市区新建或扩建1所高中、2所初中、2所小学、2所幼儿园。在各县(市、区)建设25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66所村级幼儿园。
(二)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三)负责单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兴宾区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三、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在市、县、乡、村、屯建设一批体育健身设施场所。
(二)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三)负责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四、实施乡镇规划与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完成66个乡镇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选择一批乡镇政府所在地开展街道硬化、小广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以及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新建或改造城乡农贸市场20个。
(二)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三)负责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五、实施新村屯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