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市创造性地率先实施 “求乐、求知、求技”文化惠农工程(简称“三求”文化惠农工程)以来,把工作重点放在城乡文化的统筹发展上来,利用大活动、大载体加快推进城市和乡村文化活动的一元化建设。注重参与性,激发了基层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继续开展以“天天演、周周训、月月比、季季评、年年奖”为主要目标和要求的农村文艺大展演活动。市级每年演出90场次以上,通过节会和各种民族会展活动,集中展出民间特色艺术品和艺术形式,组织民间艺术表演队伍、民间艺人、群众歌手欢聚一堂,同台竞技,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扩大特色文化的影响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注重文艺团体演出的辐射效应。多渠道组建专业文艺团体、数字电影放映队、业余剧社进行表演,并在农闲时节和节庆日组织到各乡镇(村)进行交流表演,每年开展各类文体活动2500次以上。同时,重点扶植业余文艺团体,通过专业辅导,提高各表演艺术团体水平,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注重创新,打造各类文化活动名牌。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定期在城乡之间组织节目巡演和串演,把相关文化活动品牌延伸到乡镇和部分重点村,使老百姓在家门口能欣赏高水平的文艺节目,享受到与城里人同样的文化生活。
三、发挥政府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打造政策支撑、公共服务、投资融资、贸易合作、人才培养五大服务平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营造发展氛围,以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主题,以点带面,以统筹发展为主线,大力培育文化据点、扩大文化消费、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为重点,加强内容引导,实施重大文化惠民项目带动战略,全面提升文化惠民的质量和水平,推出一批内容健康向上、深受群众喜爱、人人参与的文化活动,努力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把来宾打造成为广西中部文化产业发展重要城市和红水河流域民族特色文化名城。
(一)加强财政投入
始终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加大对文化惠民工程的投资力度,各级政府通过政府补贴、资助的形式,全力保障公共文化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实施政府招标采购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二)加强引导调控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挖掘各地特色文化资源,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办法,引导特色文化产业有序聚集,发展壮大一批特色明显、集聚度高的特色文化产业基地。鼓励各地依托文化遗产,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相关产业,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民族演艺、文化旅游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