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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广西卷(来宾市部分)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市级词条分为9个方面, 控制在3万字。按照职能分工,由市直各相关单位根据词条编写的要求编写初稿(具体任务见附表),市编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统稿。
  (二)县级词条分为6个方面,每个词条控制在15000字,各县(市、区)可以参照市级做法组织完成。
  (三)乡级词条分为6个方面,每个词条控制在2000字。乡级词条统一由各县(市、区)编委会办公室组织完成。
  四、工作步骤
  3月-4月,成立市、县(市、区)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部署全市开展编纂工作。
  5月底,完成市级词条初稿;各县(市、区)完成县级和乡级词条初稿。
  6月底,完成市级词条的统稿工作;各县(市、区)完成辖区内县级、乡级词条的统稿和审核工作,报来宾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广西卷》(来宾市部分)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7月底,完成市级词条的审稿工作,市级完成各县(市、区)上报词稿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各县(市、区)修改。
  8月底,各县(市、区)完成修改,上报市级。
  9月,全市完成市级、县级、乡级词条的汇总和复审工作,经市编委会审核后,报自治区编委会办公室。
  10-11月,根据自治区编委会办公室对我市条目编写稿的审核情况,重新修改,再次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广西卷》(来宾市部分),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重视和支持此项工作,要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相关人员参与的编纂工作机构,加强对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解决编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好各方关系。
  (二)落实人员经费
  各县(市、区)要尽快配备具有较强编写能力、熟悉政区工作的人员参与编纂工作。广大编纂人员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克服困难,按照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广西卷》编委会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认真编纂。同时,要尽快落实编纂工作经费,为编纂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确保编纂质量
  各地在组织编纂、审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政区大典编辑册》的词条样式和格式文本要求,统一编纂体例和行文风格,统一统计资料截止时间和计量单位,认真负责,严格把关,逐级审核,确保质量。各县(市、区)上报的所有词条文本要有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领导签字和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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