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增强政府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桂政发〔2011〕5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来宾市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莫 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穆鹏 副市长
成 员:黄 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谭曦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光茂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京秋 市物价局局长
林世权 市财政局局长
覃保富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晓江 市工信委副主任、市糖业发展局局长
覃彦梅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朱双明 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鲜荣 市法制办副主任
黄年胤 市工信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