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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进行薄弱学校改造、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及实验仪器设备更新和学校其它附属设施改造等工作基础上,严格按照《来宾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办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对现有尚不达标的学校,主要在学校用地面积、校舍面积以及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规划完善。新建学校必须按《细则》中办学条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是“普九”验收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各县(市、区)要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分工负责,积极开展调研、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从战略高度自觉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抓紧抓好。
  (二)统筹规划。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深入调研,摸清摸透基础情况,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反复研究论证,认真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在规划制定中,要研究和处理好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数量与规模,质量与效益,布局调整与资源整合,危房改造与消除薄弱学校等关系,做到统筹规划,同步协调。
  (三)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同时加大本级财政对薄弱学校改造的投入,保证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或教育费附加中,要划拨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用于薄弱学校建设。理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将农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拨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确保全额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补充资金不足。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学校标准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督导。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教育工作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各级督导部门结合学校标准化建设年度计划,开展随机性督导检查,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过程性督导。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或亟待解决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加大权重,督促落实,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的重要指标,保证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1.来宾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
  2.来宾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附件1
  来宾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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