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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参加广西第八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参加广西第八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参加广西第八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来宾市参加广西第八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南珠杯”竞赛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南珠杯”竞赛办公室的工作部署,2012年7月至11月将在全区开展第八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届末检查评比活动。为了扎实地开展我市的“南珠杯”竞赛活动,做好迎接检查、申报工作,争创优异成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目标及意义
  参加广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是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快我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来宾的现实需要;是加强我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城市环境,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第七届“南珠杯”竞赛中,我市获得“城市优秀奖”。此届“南珠杯”竞赛中,广西14个地级市作为一个层面参赛,与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等城市相比,我市作为新成立的地级市,在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本届竞赛,我市的目标是确保获得“优秀奖”,力争“特等奖”;其它在第七届“南珠杯”已获等级奖的单位,应在本届考评中保持或力争上一等级奖项。
  二、竞赛组织机构
  自开展“南珠杯”竞赛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来宾市“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竞赛活动。为加强对我市参加广西第八届“南珠杯”竞赛工作的领导,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时调整充实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市长杨和荣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莫桦、副市长陈维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任小组成员,市委副秘书长韦平兼任“南珠杯”竞赛办公室(以下简称“南珠办”)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旭升、市市政管理局局长朱柱伟、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龙杏华、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刘建平兼任南珠办副主任。市南珠办与市清洁办、污垃办合署办公。各县(市、区)要调整充实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竞赛时间
  广西“南珠杯”竞赛每两年半一届,第八届“南珠杯”竞赛考核年限为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底。
  四、竞赛工作内容与任务
  与第七届“南珠杯”竞赛相比,本届竞赛考核指标变化很大,主要偏重对城乡清洁工程和城市管理的考核,硬性指标多。按照自治区南珠办制定的第八届“南珠杯”竞赛考核指标,城市竞赛一级指标有6个方面共21项,分值总计100分。此外,对安全生产和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各项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1.硬件指标方面。主要包含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6项指标内容。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市政管理局、市城投公司;责任分:12分,受检项目6项,考核分数占总分的12%。
  2.城乡清洁工程方面。主要包括城乡清洁工程组织管理、实施成效、城镇风貌改造、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等4项指标内容。责任单位:市清洁办、兴宾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市市政管理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分:24分,受检项目4项,考核分数占总分的24%。
  3.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方面。主要包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统计报表和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等3项指标内容。责任单位:市污垃办、市财政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城投公司;责任分:16分,受检项目3项,考核分数占总分的16%。
  4.住房保障建设工作方面。主要包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等2项指标内容。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责任分:15分,受检项目2项,考核分数占总分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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