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富政发[2010]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副科级以上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陈华县长
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含资金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监察局、审计局。
杨呈朝常务副县长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税、金融、审计、监察等方面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业园区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政府督查室、政务中心、人防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含物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财政局(含资金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招商局、接待办、信访办、市场服务中心和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富川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分管和协调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和县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及金融保险机构。
联系工商联和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富川核心区。
林婕副县长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民族宗教事务、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和体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广播电视事业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和职业教育中心。
分管和协调县科学技术协会、台湾事务办公室、广电网络公司。
联系县总工会、妇女联合会、团县委、保密局、文学艺术联合会。
林桂新副县长
负责农业、交通、水利电力、扶贫开发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利电力局(含水务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粮食局、移民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能源办公室、农机管理中心。
分管和协调县气象局、公路局、交通征费稽查所、水文站、调解处理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两烟生产办公室、水果生产办公室、县烟草专卖局、水利电业公司、富川温氏养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