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食品流通经营户综合执法检查表(四)
被检经营户(签名或盖章): 检查人员(签名) 监管责任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行为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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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明示信息 评价对象:乡(镇)社区街道的食杂店及食品超市、商场、批发经营者销售的散装食品、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评分(总计9分。查看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和经营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是否加贴提醒标志或者实行专区、专柜的形式销售。一顶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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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名称
| 是否标明散装食品的名称
| 是否标明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
| 是否标明散装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
| 是否标明散装食品的生产者名称
| 是否标明散装食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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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标明
| □是□否标明
| □是□否标明
| □是□否标明
| □是□否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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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标明
| □是□否标明
| □是□否标明
| □是□否标明
| □是□否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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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名称
| 是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实行专区、专柜或者以特别标明的形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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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实行专区、专柜或者以特别标明的形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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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 评分(总计5分。查看包装标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良行为。经营场所所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核实,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每发现一起虚假宣传信息扣1分,扣完为止。)
评价对象:乡(镇)社区街道的食杂店及食品超市、商场、批发经营者销售食品的包装标识及经营场所发布的食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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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
| 包装标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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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装标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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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装标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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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装标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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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信息名称
| 经营场所所发布的食品信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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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经营场所所发布的食品信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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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自行送检 评价对象:乡(镇)社区街道的食杂店及食品超市、商场、批发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评分(总计1分。对安全性受到怀疑的食品及通过食品快速检测筛查出的问题食品,是否自行送法定机构检测或送工商部门检测,法定机构检测的检验结果是否报备辖区工商所。对安全性受到怀疑的食品,自行送法定机构检测并向工商所报备检验报告的得1分,送工商部门检测的得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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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
| 是否自行送法定机构检测
| 是否送工商部门进行快检
| 是否自行进行快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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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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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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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食品流通经营户综合执法检查表(五)
被检经营户(签名或盖章): 检查人员(签名) 监管责任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社会满意度评价 评价对象:食品超市、商场、批发经营者的《消法》履职情况。
评分(总计10分。1-9项一项不合格扣1分;10-11项一项不合格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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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市、商场是否设立12315消费者权益联络站
| 2.超市、商场是否设立食品质量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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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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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市、商场是否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 4.超市、商场是否建立健全了联络站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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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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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超市、商场是否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处理台帐
| 6.超市、商场处理消费纠纷时是否否存在恶意欺诈、拖延、置之不理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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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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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超市、商场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
| 8.超市、商场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记录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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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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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超市、商场是否建立《消费者意见簿》
| 10.核查县局12315举报申诉处理情况、辖区工商所的申诉举报情况及《消费者意见簿》反馈的意见,乡(镇)社区街道的食杂店及食品超市、商场、批发经营者销售的食品是否存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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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乡(镇)社区街道的食杂店及食品超市、商场、批发经营者,是否配合行政监管执法,是否有媒体负面曝光情况等。
|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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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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