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富政办发〔2010〕1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富川瑶族自治县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迎接考核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富川瑶族自治县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贺政办发〔2010〕186号)、《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富政发〔2010〕30号)的部署和要求,为具体做好我县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通过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考核方式
在被考核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检查或抽查依法行政工作相关材料,调查核实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分工
考核组从县政府办、法制办、编办、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抽调人员,邀请县人大民族内务司法工委、县政协法制提案工委人员组成,分成两组分别到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第一考核组
组 长:姚世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李增明 县政协提案法制工委主任
组 员:周耀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莫新友 县纪委行政效能室副主任
唐 俊 县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莫青刚 县法制办干部
负责考核:白沙镇人民政府、莲山镇人民政府、古城镇人民政府、新华乡人民政府、福利镇人民政府、柳家乡人民政府,县经贸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住建局(含房管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文化和体育局(含版权局、新闻出版局)、人口计生局、卫生局、环保局、旅游局、统计局、外侨办、移民局、科技局、招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地税局、公路局、物价局、扶贫办、两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