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县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通知
(和党办[2012]1号)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管委会),县直各党委(党组、工委),县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局、委、办,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人民团体:
经县委研究,县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定于2012年1月9日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2年1月8日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下同),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在县赛尔宾馆二号楼大厅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2年1月9日上午10:00-12:00在县江格尔影剧院召开全体会议,12:00-14:00在县城关小学各组会议室进行分组讨论;1月9日下午16:00-16:30在县赛尔宾馆二号楼二楼会议室进行小组召集人会议,16:30-18:00在县江格尔影剧院召开全体会议。参会人员须提前20分钟到会。
三、参会范围
(一)正式参会人员
1、县委委员,候补委员;
2、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法院、检察院党组书记、院长、检察长,县公安局政委,184团、农十师煤矿各1名领导,县政协常委及其他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3、各乡镇场党政一把手,主管经济工作的副职领导1名;各村(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队长),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4、县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局、委、办,县直各事业单位、垂管部门、人民团体党政主要领导,县人大、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县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及“公检法”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
5、县人武部,县边防大队、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主要领导;
6、部分重点骨干企业主要领导(法人代表),由县经济和商务信息化委员会负责通知并统一组织参会;
7、非公有制经济代表5名,由县工商联负责通知并统一组织参会。
(二)列席人员
1、副县级以上离退休领导干部(由县老干局负责通知并统一组织参会);
2、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含垂管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以上参会人员不得由他人代替,遇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向县委请假;参加1月9日大会人员请着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