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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布克赛尔县解决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清理摸排阶段
  (5月11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场在做好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对辖区无户籍人员进一步摸排梳理,制定分类实施方案,分步进行实施。

  (三)集中落户阶段(7月1日至11月31日)。期限内将无户籍人员全部办理落户手续,对今后发现的无户籍人员要尽早发现、及时办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场要依据工作方案,对无户籍人员集中落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完善,无户籍人员不能以法律认可的身份参与到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当中,不能享受党和政府推出的低保、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多项社会保障措施和惠民政策,就业、升学、参军等各项事务都会受到影响。如不妥善解决无户籍人员的落户问题,这些人员将长期游离于社会管理之外,成为各地社会管理工作的盲点和难点,极易被“三股势力”拉拢利用,危害社会稳定大局。各乡镇场、相关部门要站在维护稳定、改善民生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作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分类规划,统筹全局。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摒弃地方主义,消除制度壁垒,统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对符合落户政策的无户籍人员当落则落,并解决好他们的生活、生产等基本保障。对外流到乌鲁木齐等中心城市务工经商的无户籍人员,原则上由原籍地办理落户,绝不能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拒绝本地无户籍人员返乡落户。

  (三)精心组织,确保成效。各乡场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统一联动,确保此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质保量地完成无户籍人员年内全部落户的硬指标。各乡场镇要主动研究、充分协调,全力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阻力和问题。

  (四)宣传动员,营造氛围。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有效途径,加大此次集中落户工作的宣传动员力度。各乡场镇要走家入户,一对一、面对面地做好无户籍群众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讲明道理、晓以利害,教育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要把好宣传导向关,多从改善民生、以人为本的角度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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