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责分工
(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0〕87号),认真落实各级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2.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公共娱乐场所、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民爆物品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3.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组织在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4.由市规划局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在建筑施工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5.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组织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6.由市市政公用局牵头,负责组织在市政道路、地下管网、排水、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户外广告、燃气、供热等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7.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组织在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领域和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落实实施方案。
8.由市工商局和商务局牵头,负责组织在集贸市场、商贸流通等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9.由西安铁路局牵头,负责组织在铁路运输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10.由市农委牵头,负责组织在农业机械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11.由市水务局和西安水务集团牵头,负责组织在渔业、防洪防汛、危险坝库、水利等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12.由市旅游局牵头,负责组织在旅游行业落实实施方案。
13.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在学校及校车安全方面落实实施方案。
14.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组织在医疗系统落实实施方案。
15.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负责组织在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落实实施方案。
16.由市地铁办牵头,负责组织在地铁运营和建设企业落实实施方案。
17.由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在市城改建设项目的拆迁和建设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18.其他各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在所属企业和监管的行业(领域)落实实施方案。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