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意见》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一是要加强《意见》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是“十二五”时期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深刻认识《意见》的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切实理解把握《意见》的丰富内涵,充分认识《意见》在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发展,紧紧抓住《意见》主题,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上做出切实努力。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媒介以及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途径和方法,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国务院《意见》,要让所有企业了解、熟知、落实,推动《意见》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实行。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着力抓好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区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是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公安、交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市政、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各区县、开发区要推广乡镇街道建立安监站(所)、实行委托执法的经验,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二是明确执法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行业指导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抓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重要时段、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生产安全稳定。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建立打非治违“回头看”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隐患整顿治理工作,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并向社会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