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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表彰奖励的通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表彰奖励的通报
(市政发〔2012〕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区县、乡镇(街办)政府及市、区县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成效。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全市新增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机械1973台,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面积572.39万亩(小麦秸秆综合利用面积301.76万亩,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面积270.63万亩),利用率达96.7%;在秸秆禁烧方面,“三夏”期间,全市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以上良好状态,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1%。“三秋”期间,卫星云图监控信息无火点显示,现场检查未发现焚烧秸秆着火点,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未受影响,有力维护了世园会期间的良好环境。
  为表彰先进,落实责任,促进工作,依据《西安市201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75号)规定,现对有关单位通报表彰奖励:
  一、奖励
  (一)先进区县(11个)
  临潼区人民政府
  奖励44万元
  长安区人民政府
  蓝田县人民政府
  各奖励39万元
  周至县人民政府
  户 县人民政府
  高陵县人民政府
  各奖励34万元
  阎良区人民政府
  灞桥区人民政府
  未央区人民政府
  雁塔区人民政府
  沣东新城管委会
  各奖励24万元
  (二)先进乡镇(40个)
  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先进乡镇(25个)
  长 安 区:子午街道办事处
  大兆街道办事处
  灵沼街道办事处
  临 潼 区:油槐街道办事处
  新市街道办事处
  零口街道办事处
  高 陵 县:耿镇人民政府
  张卜乡人民政府
  通远镇人民政府
  户  县:甘亭镇人民政府
  秦渡镇人民政府
  大王镇人民政府
  周 至 县:骆峪镇人民政府
  青化镇人民政府
  辛家寨镇人民政府
  蓝 田 县:蓝关镇人民政府
  氵曳湖镇人民政府
  史家寨镇人民政府
  未 央 区:汉城街道办事处
  阎 良 区:北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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