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重灾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和盲目乐观心理,抢先抓早,集中精力,防患未然,扎扎实实地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一)抓好以行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防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要把学校防汛应对的准备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周密部署。要切实增强防大汛、抗大洪、防大灾、抢大险意识,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学校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是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抓紧修编完善各类防汛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做好预案的修订工作,加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所辖范围内的变化情况,及时做好有关预案的修订完善,细化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造成的洪涝灾情的各项应急措施,并加强演练,确保预案切合实际,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必要时迅速启动,发挥作用。各学校将有关预案于4月中旬前按要求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学校要深入开展防溺水、防雷电、防泥石流为重点的汛期安全教育,通过多种生动、具体、有效的形式,教会学生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醒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教育,督促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河流、水库、山塘等地游泳或到危险水域戏水。暴雨天气,要坚持实行教师护送和学生家长交接制度。要广泛发动危险水域周边的辖区单位、群众协助做好禁止游泳、戏水或私自乘船等宣传工作,发现学生下河游泳、戏水的要及时阻止,避免发生意外。
(四)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各有关部门发挥部门优势,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防洪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1〕241号)要求,加大排查力度,对学校存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隐患校舍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强防范、排除险情。要协调公安、水利等部门加大对水域管理部门、水库、山塘业主的监督管理,重要水域、管控水域和关键时段派专人进行巡查巡护,及时制止学生游泳、戏水等危险行为;要协调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在水库、河流、水塘、便道、绕行路线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在危险路段、水域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要协调交通、城市建设等部门对于高填方、深挖方路段路基边坡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对于弃方应及时运送到弃土场并加以防护处理,防止集中降雨造成边坡坍塌,工程建设中留下的深坑、水池要及时填埋,防止汛期形成水塘,诱发学生戏水;要协调气象、水利等部门及时收集气象预报和水文资料,预先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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