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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省属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省属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皖国税发〔2012〕44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国税部门职能作用,支持省属企业破解难题,加快发展,现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支持省属企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

  省属企业是壮大安徽实力的“顶梁柱”,产业发展的“排头兵”,结构调整的“先行者”,社会责任的“承重墙”, 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起骨干带动和保障支撑作用, 没有省属骨干企业的健康发展,围绕骨干企业的配套小微企业就无法生存。同时,省属企业也是国税部门重点税源企业,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促进省属企业加快发展,事关全省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的全局,事关建设“三个强省”,对加速安徽崛起的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全力支持和服务省属企业加快发展。

  二、全面执行税收政策,促进省属企业科学发展

  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合理运用税收政策,把政策导向与引导企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一)重点梳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省属企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规划的产业布局,省局对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有重点地进行了梳理,形成《促进省属企业加快发展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见附件1),各地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企业知晓,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推进发展方式积极转变。

  (二)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稳步实施丰源工程规划,要结合省局统一部署,制定帮扶计划,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大力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努力做到应征尽征、应抵尽抵、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及时筹集国家可调控的财政资金,足额兑现各种税收优惠。

  (三)适时开展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要深入省属企业开展跟踪调研,对政策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积极研究,了解政策实施效果,准确发现问题,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合理需求,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政策修改完善的可行性建议,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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