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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度,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根据《陕西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减电〔2012〕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市地处秦岭北麓、渭河之滨,属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灾害种类多、影响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近年来,地震、暴雨洪涝、干旱、冰雹、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使我市灾害形势日益严峻,防灾减灾任务更加艰巨。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面向社会广泛普及各类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助技能,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防灾减灾各项活动,切实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完善各项防灾减灾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减灾委员会确定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为“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动员每个家庭、每个公民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要倡导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四个一活动”(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与他人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要结合落实市委关于开展“三问三解”活动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重点排查居民住房和学校、医院、厂矿等场所的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结合去年洪涝灾害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举办灾后重建成果展,宣传灾后重建工作成效。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知识讲座、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开展座谈培训、观看科普影视作品、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各类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助技能;要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组织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型综合防灾减灾避险逃生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深入查找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应急措施,推动基层防灾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要重点做好对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优势,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让每一个公民学习防灾减灾知识,掌握避险自救基本技能。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开展活动时,要广泛使用国家“防灾减灾日”图标,使用图标时应保持标志的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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