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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旅游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积极开拓入境旅游市场
  (1)大力拓展客源市场。以江西名山大川观光度假和景德镇陶瓷赏购、道教祖庭佛教圣地朝觐等旅游产品,进一步巩固港澳市场,力争入境旅游人数年均增长25%;利用赣台直航有利条件和江西独特自然风光与历史文化旅游产品,加大对台宣传营销,加强与台湾旅行商的合作,把台湾旅游市场作为我省入境旅游市场新的增长点,力争旅游人数年均增长30%;开通直线航班,增加国际包机业务,以四条黄金旅游线路为重点,大力开拓日本、韩国、东南亚等近程入境客源市场,力争人数年均增长20%以上。包装中国(江西)文化山水极品旅游线,积极拓展美、欧、澳、非等远程入境旅游市场,开辟新兴客源地市场。同时,改善入境游客消费结构,延长逗留时间,提高人均消费水平,力争入境旅游在量上和质上都有所突破。
  (2)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客源国旅行商的联系,与境外实力强的旅游企业合资开办旅行社。旅游企业选派精英到国外进修,建立企业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主要旅游城市(景区)与国外建立友好城市(景区),加强双边旅游互动。加强与昌北国际机场、各航空公司及境外包机商的合作,拓宽江西入境旅游的空中通道。
  (3)加大对外宣传促销。通过客源国主流媒体和旅游企业、旅游机构等多种渠道宣传推广江西旅游。积极组团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及国家旅游局牵头举办的联合促销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国际旅行社在海外开设的分支机构,开展旅游宣传促销,编制市场网络,互相输送客源。
  4.规范发展出境旅游市场
  加强对出境旅游市场的引导和监管,促进出境旅游市场健康发展。联合各级文明办,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展对游客旅游行为的引导教育,全面提升出境游客文明素质、文化素质和消费行为素质,树立我省良好旅游形象。同时,将出境旅游作为宣传推广江西旅游的重要渠道,加强组团社对此项任务的布置和宣传。
  5.着力推进旅游营销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实施网络营销;推行客源地间互设代理机构、开拓双边客源市场;组织引导车友会、驴友、作家协会、摄影协会等社会组织群体为旅游提供服务,进行口碑宣传;承办国内外大型节事活动,大胆创意策划形象大使选拔、招募志愿者等活动,造势营销,吸引游客眼球;加强旅游与影视、新闻、果业、体育、教育等行业合作,借势营销;推行广告互换计划,实施省内景区与旅游城市间互换、省际媒体间广告互换、旅行社间广告互换,从而达到资源互享、客源互送、线路互推的效果。
  (二)红色旅游二期建设工程。
  1.完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实施《江西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建设方案》,在提升井冈山、南昌、萍乡、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中央苏区政府根据地等一期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的同时,着力推进上饶市、九江市、宜春市、吉安市、景德镇市等二期红色旅游经典景区39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建设旅游景区配套的旅游公路、步行道、环境整治、停车场、供电线路、供排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旅游厕所、消防设施、安防设施、展览(陈列)场馆等。
  2.打造国内一流的红色旅游精品。将井冈山、南昌、瑞金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将萍乡、上饶建设成为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同时,建设一批精品红色旅游景区,将上饶闽浙(皖)赣根据地旧址群、宜春市湘鄂赣根据地旧址群、上高会战旧址、铜鼓红色旅游景区、新余罗坊会议旧址、吉安东固根据地旧址、赣州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旧址、共青城创业史游览区、九江’98抗洪纪念馆等建成省内著名、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景区景点。支持井冈山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支持瑞金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3.推进红色旅游对外开放与国际化。进一步推进公共性质的红色旅游资源免费开放,实施非门票经济下红色旅游质量提升计划。在井冈山、瑞金、安源等红色旅游景区实施社区民居对外开放,让红色旅游贴近民众生活。积极推进井冈山红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化进程。
  (三)生态旅游示范工程。
  1.建设一批生态旅游示范目的地。按照生态旅游区的有关标准,全面践行低碳旅游方式,重点建设庐山、井冈山、龙虎山、三清山、西海、鄱阳湖湿地公园、明月山、武功山、婺源、大觉山等10个生态旅游示范景区;大力实施“百千万”乡村旅游计划,树立100个生态旅游示范乡镇(区)、1000个生态旅游示范村;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树立10000个文化(民俗)旅游示范景区(点)。
  2.完善一批生态旅游示范设施。按照生态旅游节能、环保、低碳等要求和相关技术等级标准,建设婺源锦绣画廊乡村休闲健身自行车公路和龙虎山景观公路等2条生态旅游示范公路;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树立鄱阳湿地公园、星子中心港等2个生态旅游示范码头;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强化生态环保内容,树立10个五星级、50个四星级、200个三星级生态旅游示范厕所。普遍采用生态材料,树立20个生态旅游示范停车场;在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和全省各高速公路以及旅游公路沿线建立标准的、通用的环保标识体系。
  3.培育一批旅游服务示范企业。适应旅游新业态,树立南昌、上饶2家旅游集散咨询服务示范中心;挖掘赣菜资源,树立100个生态旅游餐饮示范店;加大旅游商品研发与产销力度,树立50家生态旅游商品生产示范企业和50家旅游购物示范中心;扶持一批有市场前景和技术基础生态旅游设施生产企业;推进绿色经营消费,树立100个生态示范星级饭店。
  (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
  1.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的交通、水电、通讯、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游客中心、标识系统,安全救援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设施;深入挖掘原生态古村落、新农村风貌、民间风俗、农事生产、民族村寨的特色,精心创意策划一批具有乡土特色的旅游题材,建设一批符合引领乡村旅游发展潮流的旅游项目,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要素齐备、吸引力强的乡村旅游目的地。重点建设好婺源县、浮梁县、星子县、南昌县、安义县、铜鼓县、靖安县、资溪县、南丰县、龙南县、湘东区、渝水区等省内外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2.实施乡村旅游品质提升计划。按照《江西省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推进A级乡村旅游点创建工作。制定和完善《江西省乡村旅游服务规范》等系列乡村旅游标准,对乡村旅游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进行规范。加强示范引导,建设一批乡村旅游示范县、乡村旅游示范乡镇、乡村旅游示范村、示范农家旅馆、示范农家餐馆、示范农家茶舍等。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乡村旅游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我服务和约束管理长效机制。依托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对乡村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服务技能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乡村旅游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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