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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旅游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旅游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2〕11号 2012年2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旅游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旅游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形成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顺利实现建设旅游产业大省宏伟战略目标,并为建设旅游强省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为谋划好这个阶段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重要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带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促进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发展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并取得明显突破的重要阶段。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旅游产业高度重视,发展旅游产业的社会氛围浓厚,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业素质明显提升,产业综合效应日益显现,较好地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目标,为推动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建设旅游产业大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旅游经济快速增长,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省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甲型H1N1流感和冰雪洪涝灾害等来自各方面的严峻挑战和考验,奋力拼搏,排难而进,旅游产业发展一直保持了两位数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长幅度,已成为我国新兴旅游热点地区之一。全省旅游接待总人数由2005年的5095.1万人次增加到2010年的1.0819亿人次,年均增长16.25%;旅游总收入由2005年的320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10年的818.32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20.66%;入境旅游人数由2005年的37.3万人次增加到2010年的114万人次,年均增长25.04%;旅游外汇收入由2005年的1.04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3.46亿美元,年均增长27.18%;国内旅游人数由2005年的5057.9万人次增加到2010年的1.0705亿人次,年均增长16.18%;国内旅游收入由2005年的311.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10年的794.79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20.6%。
  (二)旅游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产业地位明显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省坚持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各地发展旅游的氛围越来越浓,政府大力推动、各方积极参与、全社会大办旅游的格局基本形成。2006年5月,省委、省政府在南昌成功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省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和建设红色旅游强省、旅游经济大省的发展思路和战略目标。2009年6月,省委、省政府又在南昌隆重召开了全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提出了建设旅游产业大省战略目标。2009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江西省旅游条例》。同时,《江西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规划纲要》和《江西省居民旅游休闲三年行动计划》也为旅游产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09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出台,旅游产业地位进一步提高,全省迅速形成了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旅游产业大省的浓厚氛围。
  (三)红色旅游强势引领,生态旅游与乡村旅游发展迅猛。
  坚持红色旅游引领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方针,着力推进红色旅游发展,“红色摇篮、绿色家园”旅游品牌更加响亮,红色旅游接待人数和综合收入年均增长大都在25%以上,接待人数占全省的40%,并引领全国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2009年春节期间,胡锦涛总书记亲自视察了井冈山红色旅游情况,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李长春等中央领导也对我省红色旅游的发展作出了重要批示。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建设鄱阳湖生态旅游示范区,加快了生态旅游发展步伐,全省上下正在积极探索生态旅游发展新路,各生态旅游景区建设初见成效。同时,率先在全国编制发布了《江西省旅游生态设施规范》和《江西省旅游生态行为规范》地方标准。积极探索“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大了乡村旅游的扶持力度。2009年开展了江西省乡村旅游十万人创(就)业行动;2010年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乡村旅游工作现场会,制定了《江西省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省级标准,有效促进了乡村旅游发展。
  (四)品牌创建取得成效,旅游目的地体系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三清山荣膺世界自然遗产;龙虎山-龟峰荣膺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庐山、井冈山成功创建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三清山、龙虎山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已经通过国家旅游局材料审核,有望近期通过现场验收;上饶灵山荣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截至目前,我省有世界遗产4处,世界地质公园2处,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2处,国家自然遗产3处,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3处,国家级森林公园43处,国家地质公园、矿山公园5处,全国水利风景区14处,国家湿地公园10处,国家A级旅游景区99个,其中5A级2个、4A级40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5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9处,中国旅游强县1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处、名村17处,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6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8个,国家级生态村9个,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29个。全省形成了以“四大名山”(秀甲天下庐山、革命摇篮井冈山、峰林奇观三清山、道教祖庭龙虎山)、“四大摇篮”(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人民军队摇篮南昌、共和国摇篮瑞金、中国工人运动摇篮安源)、“四个千年”(千年瓷都景德镇、千年名楼滕王阁、千年书院白鹿洞、千年古刹东林寺)和“一湖”(中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一村”(中国最美的乡村婺源)、“一海”(西海)、“一峰”(龟峰)、“一道”(小平小道)、“一城”(共青城)等为主体,形象鲜明、各具特色的旅游目的地体系。
  (五)旅游产业体系日益完善,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我省旅游产品开始转型升级,逐渐从观光旅游占绝对主体地位转向观光、休闲度假和专项旅游协调发展。旅游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主要旅游景区组建了旅游股份(集团)公司;全省旅行社达690家,其中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22家;旅游星级饭店达389家,其中五星级7家,四星级62家,初步培育了一批有实力、上规模的旅游开发经营企业。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加大,2009年开始在中央电视台投放播出全省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广告片,以红博会、网博会为代表的一系列旅游节庆活动相继举行,《江西旅游》画册顺利编印,旅游接待人次首次过亿而举办的“‘亿’游未尽、江西有礼”大型宣传活动等,有效提升了江西知名度。旅游商品产业发展提速,从2008年开始,相继举办了中国(江西)旅游产品交易会和“首届红色旅游纪念品创作设计大赛”,评选了“江西省十佳旅游商品”和“江西省名牌旅游商品”,为旅游商品产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了我省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体系建设。旅游科研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全省各地每年都举办了不同类型的从业培训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素质。创建了江西省旅游规划研究院和全省旅游规划(策划)专家库,进一步加强了对江西旅游产业发展问题和对策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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