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指标及赋分
1、价值指标(60分)
1.1保护价值(1.1-1和1.1-2二者之一作为评判标准)
1.1-1丰富性和代表性(40分)
a、属省内外同类型中的典型代表,组成成分、结构或类型复杂多样(40分)。
b、属本省的很好代表,组成成分、结构或类型比较丰富(25分)。
c、属本省的较好代表,组成成分与结构比较简单,类型较少(10分)。
d、代表性一般,组成成分与结构简单,类型单一(0分)。
1.1-2特有性(40分)
a、属国内或省内珍稀濒危,或特有类型,具有特殊保护利用价值(40分)。
b、在省内分布较少,但有特殊保护利用价值(25分)。
c、在省内分布比较普遍,保护利用价值一般(0分)。
1.2利用价值(20分)
a、具有重要生产或科研价值(20分)。
b、具有较高生产或科研价值(10分)。
c、具有一般生产或科研价值(5分)。
2、保护条件(20分)
2.1面积适宜性(10分)
a、面积足以有效保护全部对象,核心区面积占总面积的50%(10分)。
b、面积能够保护全部对象,核心区面积占总面积的30%(8分)。
c、面积基本能够保护全部对象,核心区面积占总面积的20%,但能有效保护主要保护对象(6分)。
d、核心区面积不能达到保护最低需求,无法满足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0分)。
2.2 前期基础(10分)
2.2.1 土地权属(5分)。
a、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证(提供土地红线图或市县有关部门核准且盖印的拟建保护区范围图)(5分)。
b、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核心区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证(提供土地红线图或市县有关部门核准且盖印的拟建保护区范围图)(4分)。
c、边界、土地使用权或林权存在争议(0分)。
2.2.2 基础工作(5分)
a、系统全面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具有详细综合考察报告,收集了完整的样本材料,档案齐全(5分)。
b、基本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具有较详细综合考察报告,收集了大部分样本材料,档案齐全(4分)。
c、初步掌握主要对象资源、环境本底特征,完成了初步的科学考察报告,收集了主要保护对象的样本材料(3分)。
d、具有考察报告,选择的主要保护对象不明确,资料不深入(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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