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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2012年济南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环境保护局、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商务局、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济南市总工会、共青团济南市委、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济南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2012年济南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济经信协字〔2012〕9号)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经信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委(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环保局、国资监管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政府节能办,市政府有关部门,济南警备区:
  近日,省经信委等16个委(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12年山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鲁经信协字〔2012〕292号),定于今年6月10日至16日举办2012年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今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我市节能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低碳,绿色发展”。
  二、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和市节能工作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好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节能宣传周期间,要把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为宣传的重点,通过举办展览展示、技术交流、现场体验等活动,采取典型示范、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节能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能源资源国情、省情、市情,强化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广泛传播节能知识,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节能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
  三、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县(市)区节能宣传周的组织工作,制定社会影响力大、预期效果好的实施方案,落实好节能宣传资金。
  四、市节能监察支队、节能协会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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