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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工业区精细化管理做好项目落地跟踪服务通知


  产业用地信息是上海市开发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重要基础数据,是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拟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2008年建立的上海市产业用地数据库和年度信息更新机制的基础上,开展2010年和2011年度本市工业园区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

  (一)产业用地信息更新范围

  本次工业园区产业用地信息更新范围包括: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各类国家级开发区(含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2.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级开发区;3.市级规划明确的产业基地、产业区块。

  (二)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内容

  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内容包括图形信息更新和属性信息更新。图形信息更新包括产业用地地块的新增、四至边界的核对和修改等;属性信息更新包括地块信息和企业经济信息的更新。

  (三)产业用地信息更新方法

  产业用地信息更新采取网上更新的方法,运用上海市开发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中的产业用地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图形信息的新增和修改、属性信息的填报、信息更新的审核等工作。

  (四)产业用地信息更新流程

  由市经济信息化委提供104个产业区块范围图以及2009年产业用地更新后形成的产业用地分布图,作为本次更新工作的底图。各工业园区据此进行图形信息和属性信息的更新并报送区县经委(商务委)。区县经委(商务委)审核通过后提请市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小组验收。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验收的审核。

  (五)时间节点

  1.2012年6月15日前,各区县经委(商务委)和工业园区上报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小组反馈表(见附件1、附件2),完成本次产业用地信息更新的工作动员和技术培训。

  2.2012年7月底前,各工业园区完成产业用地信息录入并将2010年、2011年的图形信息和属性信息报送所在地区县(商务委)。

  3.2012年8月10日前,各区县经委(商务委)对工业园区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后上报市经济信息化委。

  4.2012年8月底,召开产业用地信息更新工作总结表彰会。

  三、优化绿色通道项目申报管理,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地

  各区县经委(商务委)和各工业园区要根据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以下简称市“三委两局”)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通道项目申报审核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数据质量,优化申报审核管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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