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本溪市科技产权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我局为加强系统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本溪市科技产权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局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联系电话:
机关党委 :2100912
人事教育处:2100945
办公室 :2100938
纪检监察室:2100912
政策法规处:2100908
地震局 :4877392
轻化工所 :5893258
生产力中心:2100931
科技情报所:3101862
执法大队 :2100923
附件:《本溪市科技产权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本溪市科技产权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活动的通知》精神,科技产权局领导高度重视本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科技产权局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各项稳定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预防为主,层层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单位、各处室要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消除各种隐患,确保我局不发生一起影响稳定的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做好我局的维稳工作,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落实工作责任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我局的矛盾纠纷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
(二)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情况。对因部门负责人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或迟报、漏报、瞒报,导致应排查的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排查或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疏于解决,造成矛盾激化,以致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对责任人根据情解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