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继续做好我市企业财务快报编制工作,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财企便函[2012]3号)精神,现就大连市2012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企业财务快报包括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和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两类。两类快报填报使用统一的快报封面和主要指标表,按照“分别编制、分别汇总和分别上报”的原则组织实施。
国有企业财务快报的编报范围为:2011年已纳入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2012年企业财务关系新列入财政部门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的编报范围为:2011年已纳入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范围的各类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2012年已纳入财政资金扶持范围或需要申请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的企业。
二、2012年我市企业财务快报仍然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上报网址为:http://218.25.164.33:9000(大连市财政局企事业单位快报收集系统),上报时间为每月12日前,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具体要求填报。
三、新纳入编报范围企业的登录方式:企业将正确填报的《企业快报登记表》(网上下载)传真报我局(传真电话 82816655-6040),由我局将其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后,方可通过网络报送报表。企业登录的用户名为该企业的企业标识代码(国税登记号后9位),初始登录密码为空。业务联系电话82816655-6046。
四、为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纳入财务快报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认真编制企业财务快报,不得编制和上报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编报企业要对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以免快报数据出现大的错误,影响全市汇总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