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建筑节能管理
1、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技术体系。研究制定适合我省实际的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体系;编制《吉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吉林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规划》以及墙材革新等专项规划;完善《吉林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2、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格实行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强化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建筑节能监管水平。引导新建公共建筑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将公共建筑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建设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加强设计、审图、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监管。新建成的大型公共建筑(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必须经省级建筑能效测评机构专项测评,凡达不到工程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加强建筑施工节能降耗管理。依托资质调控手段,鼓励有实力大企业创建绿色施工试点、示范工程,开展绿色施工技术推广应用,带动行业节能降耗和施工技术进步。一是实行节能降耗目标管理,把节能降耗目标分解到重点施工企业、重点项目上,促进全省低碳经济和低碳城市化发展。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和施工企业率先推行住宅全装修和装配式施工,以点带面在全省示范推广。三是组织编制新材料、新技术、新施工工法以及检测验收等标准、规范和规程,全面推动施工技术的进步。四是大力提升和应用建筑施工新技术。以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企业ERP协同管理系统,推广施工过程质量和安全跟踪及报警技术、数据交换共享与系统集成技术;以高强度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预拌砂浆为重点,推广应用建筑业“十二五”10项新技术;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水回用、LED照明、新型维护结构和节能门窗、模块化卫生间等环保节能技术为重点,推广应用绿色施工技术。五是发展插接式、盘销式和碗扣式支撑架和脚手架技术,模板卡具工具化技术,附着式自动升降脚手架技术、高层和超高层整体自动升降作业平台技术。到2015年单位建筑业总产值单位能耗比2005年降低15%。
4、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修改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温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有关节能指标要在两书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