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工商办〔2012〕34号)
各市、州工商局:
现将《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保障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和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做出贡献。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全省食品市场秩序
(一)突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按照总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二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特别是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制品的市场准入,继续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三是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四是严格检查食用油的进货来源,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行为,继续开展食用油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五是突出检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重点食品,扎实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六是以名优白酒、葡萄酒特别是进口葡萄酒为重点品种,继续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和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小摊贩等重点场所,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督办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移送一批犯罪案件,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建立健全系统内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逐级督察机制。省局将适时督察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并视情通报;市、州工商局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指导、交叉检查和考核评估;县(市、区)局须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查;一线执法人员须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