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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竞争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竞争正处级领导职位,需现任调研员或任副处长级领导职务(含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时间)2年以上。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为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竞争副处级领导职位,需现任副调研员或任主任科员3年以上。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为副处级干部。

  任职时间按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

  3.身体健康。

  4.近3年(2009-2011)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196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五、竞争上岗的步骤和程序

  (一)宣传发动。起草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报厅党组审定后公布,并将方案在广西民政信息网公布,网址www.gxmzt.gov.cn。

  (二)自荐报名。根据竞争条件和个人意愿填报竞争上岗职位,每人只能自愿填报一个竞争职位。自荐干部要认真撰写2000字左右的近三年来个人工作总结,并在民政厅机关局域网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选择,还要准备8分钟的竞职演讲稿。人事处将报名情况及时在广西民政信息网公开,报名人员请登录www.gxmzt.gov.cn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在报名截止日6月14日前调整报名职位。

  (三)资格审查。由人事处对自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四)量化评价。把民主推荐与干部工作实绩、任职经历、学识水平等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评价要素结合起来综合评价。按总分100分划分四项基本要素的分值权重,计算量化评价分数。

  --年度考核30分。其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计30分;两年优秀一年称职的计29分;一年优秀两年称职的计28分;三年称职的计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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