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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民发〔2012〕62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自治区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构建公开、公平、择优的选人用人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渠道,认真落实人民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内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充实处级领导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6个)

  (一)机关正处级领导职位1个

  规划财务处处长职位1个。

  (二)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5个

  1.办公室副主任职位1个;

  2.救灾处副处长职位1个;

  3.区划地名处副处长职位1个;

  4.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职位1个;

  5.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职位1个。

  三、竞争上岗的人员范围

  竞争上岗应当在核定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范围为厅机关、自治区老龄办和厅直属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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