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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青海省推进“三项建设”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青海省推进“三项建设”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青发改外资[2012]113号)


各州(市、地)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厅局:

  稳定“菜篮子”价格是调控价格总水平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决策部署,切实稳定我省“菜篮子”价格,推进农副产品“三项建设”(指生产环节的蔬菜/养殖基地建设、流通环节的农副产品流通设施建设、零售环节的平价商店/市场建设),进一步改善农副产品生产条件,增强自给能力,丰富和完善销售渠道,加强农副产品生产、流通、零售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减少流通环节,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确保让百姓买到新鲜、实惠的农副产品,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由我委牵头研究提出《青海省推进农副产品“三项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实施方案》。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州(市、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和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大纲内容(附后)及要求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并于3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含电子版)同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农牧处、外资处、价格处)。我委将在各地、各有关部门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全省实施方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白雪松(农牧处)  6305796

  刘 梅(外资处)  6310944

  王 艳(价格处)  6305741

  附件:
《青海省推进“三项建设”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实施方案》大纲

  一、发展现状
  主要说明本地区城镇人口数量和分布、农副产品产销能力、需求量及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
  (一)现有蔬菜(养殖)基地建设规模、种植(养殖)品种及产量、供应能力、产品流向;产地预冷设施建设情况;农副产品产销组织化程度、营销主体及专业合作社数量等。
  (二)现有农副产品流通设施,重点是大中型农副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农副产品流通设施的现有规模、辐射范围以及冷藏设施规模、收储品种及布局。
  (三)现有农超对接情况,标准化菜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数量、布点情况、服务范围和建设主体。
  (四)“十一五”期间,本地区在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价格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资金投入、运作方式和主体、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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