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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友谊北街西侧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征地及房屋征收的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友谊北街西侧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征地及房屋征收的通告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改造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友谊北街西侧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现将工程建设征地及房屋征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收人: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征收范围:东邻友谊北街;南邻迎宾街及云汽园2#、3#、4#楼以北;西邻已建住宅楼东墙;北邻规划路(北都街南一路)。

  三、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四、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土地,由所有人、使用人提供有效证件,于2012年7月9日前到现场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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