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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在职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能申报与上述学历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申报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但所在学校(单位)应报省教育厅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申请。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所学学科相一致。

  三、网报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5月17至5月21日

  (二)网上申报流程

  1、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后,再点击进入网上申报系统,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承担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必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2、网上申报完成后请点击“登录”按钮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点击右侧“打印申请材料”,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手写签名。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中下载,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并由相关鉴定单位盖章。

  (三)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免冠,无头饰。贴于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应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电子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2、网上申报选择“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时,应点击学科(专业)名称或前面的小图标,展开更具体的学科(专业)进行选择。“所学专业”选项应与学历证书上的名称相一致。

  四、体检及收费标准

  (一)5月22日至30日统一组织体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要主动与县级以上有关医院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体检组织工作。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1〕4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2〕6号)等要求,规范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把好体检质量关。

  (二)体检工作统一由各现场确认点负责组织。2012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由所在院校负责组织体检,统一代收体检费后缴给医院。其他人员由所在现场确认点负责组织,体检费由个人向医院缴交。申请人按照网报中“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提示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教师资格体检。

  (三)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市属民办学校,下同)在职教师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时间为5月28日下午,请有关人员于当日下午2点前,随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到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大厅集中体检。体检表到医院现场领取,体检不需空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费每人120元,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费为80元(均不含专科进一步检查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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