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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局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县(市)区要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及时总结、交流好做法和好经验,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形成“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建立定期的工作督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机[2009]422号)精神,与公安交警、乡镇建立定期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做到规范化、长期化、常态化,确保联合执法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农机“三率”上牌率达到68%以上、检验率达到43%以上、持证率达到73%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农业系统第七届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县(市)区的农机“三率”要达到85%以上。各地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对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以及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内容做出说明,于8月28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农机监理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业局党组成员钱友华同志担任,局办公室严可城主任、局监察室陈湘靖同志、局计财处张宏彦处长、局农机处段成坤处长、局农机监理所郭鸣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农机监理所,办公室主任由郭鸣兼任。各县(市)区农业(农机)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各地要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和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平安农机示范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农业系统第七届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创建等系列活动,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动员和引导有关部门、乡镇有关负责人、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正确理解、积极参与、广泛支持“打非治违”工作。要着力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要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的打击和治理,督促各地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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